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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1年度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人:admin
  • 时间:2011-08-29
  • 点击:23759
  • 来源:[db:来源]

各系部:

根据市人社局《2011年度我市研究生学历(学位)人员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》精神,我市今年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初定范围

我院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工作、具有研究生学历(或硕士、博士学位)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经考核合格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研究生(或硕士学位)毕业,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。

2、博士研究生(或博士学位)毕业,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。

三、报送材料内容:

1、《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》一式二份(见附件);

2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原件与复印件);

3、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
4、继续教育证书(原件);

5、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任教以来的课表(原件);

6、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。

四、报送时间及地点

凡申报2011年度研究生(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)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,申报材料经本部门审核盖章(《呈报表》第6页“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”)后,将有关材料于201198日前报送至校办王端军老师处。

各部门请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、审核工作。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、材料完整、书写清晰。

办公室

二○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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